- 負責醫院及大厦裝修,日常施工之協調、溝通、預防及保護設備之視察;
- 負責樓宇設備包括水電、消防系统維修保養工作,包括定期檢查及處理緊急維修;
- 參與各內 / 外部門及承辦商的協調工作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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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持有工業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等相關證書;
- 具三年或以上屋宇設備及系統(例如:供水及排水、泥水、木工或油漆、機電或大型中央冷氣系统設備)的維修保養經驗;
- 能書寫簡單中、英文維修報告,及電腦文書處理;
- 具醫院/酒店經驗者優先考慮;
- 持有效電力工程人員註冊證明書、駕駛執照或其他相關工種牌照者更佳;
- 年資較低者,或會考慮聘為設施管理技術員 II。
條件
- 首合約期為一年,約滿後,經雙方同意情況下,可考慮繼續聘任。